调解程序 法律责任
主要法律依据
工作职责
定期排查辖区内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定期进行分析研判,拍查处的矛盾纠纷“应调尽调”;
组织开展社会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统一受理、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
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原则
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受理范围
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
调解形式
单独调解;
共同调解;
直接调解;
间接调解;
公开调解;
非公开调解;
联合调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