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点 法律责任
主要法律依据
主要职责
负责化妆品流通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化妆品技术标准、分类规则、技术指导原则,督促化妆品质量抽检、 安全和职业健康工作;
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及流通领域其他监督管理工作。
化妆品经营管理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配送及销售
禁止经营内容:
化妆品标识管理
化妆品标识应当真实、准确、科学、合法。
化妆品标识应当标注化妆品名称。
化妆品名称一般由商标名、通用名和属性名三部分组成,并符合下列要求: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有规定的,应当标注标准规定的名称。
化妆品标识不得标注下列内容:
日常检查
现场检查人员至少2名,对所承担的检查负责。
检查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计划准备
实施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