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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灭火
监督检查
应急预案演练
法律责任
主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
组织协调
负责联系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开展森林防火工作;
组织制订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
协调有关单位,适时预报、发布森林火险相关信息;
组织重大森林火灾信息的发布。
宣传教育及预防
通过在人口密集处、QQ、微信、公众号、入户等方式宣传森林防灭火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参与森林防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提高林区群众规范用火、安全用火意识,做到宣传工作全覆盖,努力达到“三个确保”。
扑火队伍建设及管理
指导义务、应急扑火队的建设和管理;
应急扑火队伍,定期开展培训演练工作;
督促各村建立义务扑火队伍,及时补充调整人员,指导培训各村应急扑火队伍人员。
协查案件
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组织开展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专项行动。
信息报送
负责森林火灾统计、信息上报发布工作及管理森林火灾档案;
负责森林火灾统计工作以及资料收集归档;
每月上报至少一则森林防灭火工作简报,完成上级部门要求的信息约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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