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要求
法律依据
职能职责
负责干部人事任免、职级升降、检察官等级、司法警察警衔变动涉及的材料撰写和申报工作。
协助或办理人员录用、调动、调配、退休相关工作。
协助实施学历教育、业务培训、岗位训练及司法考试工作。
配合干部档案管理、负责政工信息统计等工作。
办理公务员考核、检察绩效考核、法治考核及奖惩等材料的撰写及申报工作。
负责“一岗双责”制执行与督促工作。
协助组织各类干部考察、考核工作。
协助组织后备干部推荐、考察工作。
协助检察官证、工作证、警官证办理和管理工作。
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