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内容 法律责任
主要法律依据
工作职责
结合相关工作,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切实提高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
指导、督促、检查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情况;
对事故易发点的整治排查力度,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研究确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
工作范围
特殊天气。大雾天气,车辆不能正常运行或车辆不能通行;
严重堵车。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连续堵塞时间超过12小时;
交通事故。发生在本镇境内死亡1人或重伤2人以上,其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其他情况。运输危险化学品泄露、爆炸和火灾事故等。
工作原则
坚持对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多发点,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在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紧急情况发生后,各村、民兵队伍应及时做出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工作要求
深刻认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组织、指挥、协调,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的进度和质量,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任务艰巨,涉及面广,工作千头万绪。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科学规划,循序渐进,稳步推进。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落实责任,严格考评。建立领导责任制,实行量化考评,与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挂钩,落实奖惩措施。要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工作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落实整改,确保各项任务目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