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山区
天全县
宝兴县
汉源县
石棉县
荥经县
雨城区
登录
注册
首页
办事依法-账图模式
执法亮法-公正执法
办事有法-流程指引
急难愁盼快速办
统计
农业项目资金
法律责任
主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
农业统计
严格按照统计制度方法的要求,负责实施农村统计专业的统计调查,准确、及时、全面收集、整理、上报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每年大小春补贴的统计、上报、发放工作;
5年一次经济普查。
信息上报
做好有关三农工作的年报、季报、月报工作
统计管理
管理本辖区的各项管理资料,保守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
做好统计档案管理工作;
完成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原则
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统计工作应当接受社会社会公众的监督。热河单位和个人有权利检举统计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虚假统计资料片区荣誉称号、物质利益或者职务晋升。
基本任务
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
×
账号
密码
登 录
注册
找回密码
手机号
登录密码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注 册
登录
手机号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新的密码
确认密码
找回密码
登录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