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责任 裁判文书检校内容
法律依据
工作职责
组织庭前会议、庭前证据展示和证据交换等庭前准备工作。
依法调查、收集、核对相关证据。
受法官委托或协助法官办理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措施等
协助法官进行调解并草拟调解文书报合议庭审核
根据法官的意见参加庭审活动、列席合议庭评议。
在法官的指导下起草、制作审理报告、类案与关联案件检索报告、裁判文书。
完成合议庭或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
庭前会议
庭前会议中,人民法院可以就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依法处理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可能导致庭审中断的事项,组织控辩双方展示证据,归纳争议焦点,开展附带民事调解。
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删除信息
(一)自然人的家庭住址、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健康状况、车牌号码、动产或不动产权属证书编号等个人信息;(删除信息影响对裁判文书正确理解的,用符号“×”作部分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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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公开匿名处理
(一)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中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二)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证人、鉴定人;
(三)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