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职责
牵头检务督察、巡视巡察工作。
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财务管理、技术信息等工作。
负责对县上绩效考核的梳理、安排、统计、督促工作,代表、委员和人民监督员联络、环保绿化、消防、防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分管党风廉政方面工作,检务督察工作
分管部门
分管第二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包括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技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