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机构改革或工作需要,拟新成立党组织或对原有党组织设置、名称,隶属关系等进行调整的,有单位党组织形成工作方案,报本单位党组会审议。
党组会审议通过后,有单位党组织向市委组织部上报建立党组织或对原有党组织设置、名称、隶属关系等进行调整的请示。请示内容包括:本单位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数量等基本情况;建立基层党组织或对原有党组织设置、名称、隶属关系等进行调整的依据和理由等。
上级党组织批复后,研究成立选举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对选举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及提名和选举办法等提出原则性意见,形成选举方案。
将选举方案提交单位党组会讨论,确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
向机关工委呈报召开选举大会的请示,附委员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个人基本情况、党组会议纪要、同级纪检机关对委员候选人党风廉政情况意见。
召开选举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支部委员会。
将选举结果报机关工委,机关工委对选举结果审批同意后,委员会开始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