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职责
协助检察长分管检察工作。
负责刑事检察、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
对分管的工作在检察长的授权范围内有决定处理权,重大问题及时向检察长请示报告,对日常工作定期向检察长作全面汇报。
受检察长委托或指定,召集和主持检察委员会会议、检察长办公会议、全院干警会议等重要会议,代表本院参加有关公务活动。
检察长临时离开工作岗位时,经指定主持全院日常工作。
完成检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行刑衔接”、安全生产、维稳、禁毒、防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分管部门
分管第一检察部(包括公诉、侦监、未检、检委会办公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