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山区
天全县
宝兴县
汉源县
石棉县
荥经县
雨城区
登录
注册
首页
办事依法-账图模式
执法亮法-公正执法
办事有法-流程指引
急难愁盼快速办
财务管理岗位
会计核算
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
工作职责
审核一切收支凭证,办理各类资金收付管理,资金调度、资金结算,及时结账、记账
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办理各种现金收付业务、费用报销业务、银行结算业务
对诉讼费及罚没收入的收取、使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根据记帐凭证登记帐簿编制财务报表,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编制、上报
负责发票管理等工作
财务管理原则
(一)分级管理、分级负担;
(二)依法理财、厉行节约;
(三)量入为出、保证重点;
(四)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预算管理依据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政规章制度;
(二)编制人数、定员定额标准和经费开支范围;
(三)预算项目、工作任务及业务发展计划;
(四)本部门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动因素;
(五)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特殊需要。
收入管理要求
(一)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人民法院收入的主要来源,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人民法院在审判活动中依法取得的罚没收入、赃款、赃物变价收入属于国家财政性资金,应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依法收取的诉讼费用收入,按规定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
账号
密码
登 录
注册
找回密码
手机号
登录密码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注 册
登录
手机号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新的密码
确认密码
找回密码
登录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