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处置 法律责任
主要法律依据
应急联络
责承办与应急工作相关的文电、会议等事项,负责与县政府应急办及全街道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辖区各单位的工作联络。
队伍建设
建设街道、村(社区)两级应急队伍;
督促检查各村(社区)应急组织机构、队伍建设和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培训演练
组织、指导应急培训和演练,其中防汛地灾演练每月一次,消防演练三月一次,地震演练一年一次;
制定演练计划、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队伍综合能力。
应急预案
制定和完善全街道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全街道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街道办事处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规范性文件,由街道办事处制定并公布实施;
指导和监督检查村(社区)应急预案的制定、完善和实施。
演练程序
发生突发事件;
应急处置中心接村(居)干部报告,某处发生突发事件,请求启动应急预案;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抢救相关人员,撤离周围群众,立即对该区域进行管制,禁止无关群众进入该区域;
应急救援队员立即展开营救,派出所拉警戒线进行管制,县医院救护车赶往现场,应急救援队将受伤人员救出危险区后立即送上救护车救治;
信访维稳组做好家属及现场相关人员的情绪稳控工作;
救援小组将人员救助完毕后,由现场处置组和善后处置组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舆论宣传组及时通过微信、微博、公众号等方式做好正面引导,避免发生不良舆论,造成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