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环境保护法律、条例和规定;积极宣传环境保护的方针和政策,普及环保知识;
拟定街道的环境保护规划和工作计划,报政府批准后督促实施;
了解和掌握本街道范围内的污染现状及治理情况,建立污染源档案,积极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做好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对全街道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严格初审并及时上报审批,项目建成后配合上级环保部门进行验收;
督促本街道范围内的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对治理设施的运转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对排污单位提出奖惩意见;
及时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做好环境污染纠纷的调解和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积极开展环境优美街道,生态村(居)、绿色学校的创建工作;
认真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各项任务,及时向上级环保部门如实反映情况,并完成上级环保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