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法律依据
工作内容
听取和审议县法院、县检察院及司法部门相关工作报告,提出审议意见
开展法制工作方面的调研
开展专题询问
开展贯彻执行法制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情况执法检查
提出有关法制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的修改建议意见
进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组织实施拟任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组织任命人员宪法宣誓
参与任命干部评议
议题
负责向主任会议提出本委年度工作计划及常委会会议议题,并组织实施;
重大事项建议
对需要提交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法制方面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调查研究
负责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调查研究和征求修改工作
承办常委会有关法制方面的议案建议办理的服务工作;
法治工作
积极参与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负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有关工作;
服务工作
承办常委会交办给法制工作委员会的视察活动、执法检查、个案监督、执法调研等的组织服务工作;
提出报告
对乡镇人大做出的法制方面的不适当决议决定,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和意见;
督办
负责上级人大常委会转办的涉及司法机关的控告、申诉案件及有关情况反映案件的督办工作;
组织考试
负责组织对提请县人大常委会拟任干部的任前法律考试,并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其他工作
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服务;
承办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