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 资金 监督管理采购活动 法律责任
主要法律依据
采购途径
委托采购
部门集中采购
类型
购买——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政府采购行为
租赁——在一定期限内货物的使用权和收益权由出租人向承租人即政府采购方转移的行为
委托——请受托方处理事务的行为
雇用——请受雇人处理事务的行为
对象
货物、服务、工程。
采购范围
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但采购金额超过了规定的限额标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采购活动投诉处理
受理对象
审查处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