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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
《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
归档和期限
解除或终止矫正后三十日内,将档案装订成册
档案保管期限为二十年
禁止性规定
社区服刑人员档案非经批准不得向任何机构、个人提供。
借阅
外调人员查阅社区服刑人员档案,凭县级人民政府或者政法机关介绍信,经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审查同意后,在指定地点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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