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山区
天全县
宝兴县
汉源县
石棉县
荥经县
雨城区
登录
注册
首页
办事依法-账图模式
执法亮法-公正执法
办事有法-流程指引
急难愁盼快速办
档案管理
查阅和利用
法律责任
主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国家档案局令第5号)》
《四川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川办函〔2017〕170号)》
人员要求
加强业务学习,熟悉档案情况;
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各项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
严格遵守各项档案保密制度。
档案保管
装订档案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
档案室内设置温湿度计、灭火器等设施,注意保持卫生;
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以及杂物和食品。
立卷和归档
凡属本镇各综合办事机构、直属事业机构在工作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已办理完毕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需及时归档;
发文一律由办公室留存归档,文稿须有领导手写签字;
各科室传阅和办理的文件,应及时交回办公室整理归档。个别需留用的文件,可复制一份留用;
归档材料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且符合归档质量要求;
永久卷按要求及时移交档案馆。
×
账号
密码
登 录
注册
找回密码
手机号
登录密码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注 册
登录
手机号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新的密码
确认密码
找回密码
登录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