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有关规定,学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学习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和政策,学习经济、科技、法律和现代管理知识;研究部署学习工作。
审议本届委员会增加或者变更参加单位、委员名额和人选,提请常务委员会协商决定。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有关规定,安排协商活动,决定协商的形式和内容。
对中共中央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以及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提出建议、意见或建议案。
召集并主持常务委员会会议,拟定会议的议程草案和日程,审议提交会议审议的文件。
受常务委员会的委托,主持下一届第一次全体会议预备会议。
审议全县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重要活动方案,审议政协全国委员会代表团的出访报告和委员视察报告,审议专门委员会的年度计划和工作总结;决定专门委员会委员人选。
执行常务委员会会议的决议;根据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履行常务委员会的部分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