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会基本程序 法律责任
主要法律依据
会务工作要求
正常上班时间召开的各类会议,原则上统一由综合股安排通知。休息时间和双休日、节假日召开的临时会议,由当班值班人员将会议通知内容报办公室主任和带班领导后负责通知。
县委通知县政府和办公室领导出席的会议,正常上班时间由综合股报告办公室主任后负责通知,休息时间和双休日、节假日由值班人员报告办公室主任和带班领导后负责通知。
国家、省、市召开的各类工作会议和电视电话会议,由综合股按程序送签后负责通知,同时将会议通知和领导签批意见复印件留底备查;电视电话会议由对口股室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会务。
精心做好各类会议的筹备工作。特别是全县性大型工作会议,会务工作要精心组织,加强会前筹备,确保不出差错。
大型会议,由办公室主任牵头,相关股室协作配合。
加强对会议室的管理,确保会议室财产安全,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会议承办单位
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县政府综合股牵头承办,有关股室配合。
县长、办公室主任主持召开的各类专题会议,会务工作由综合股承办,会议议题涉及的有关股室配合。
副县长、县政府调研员、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召开的各类会议,会务工作由对口股室承办。
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部门工作会议,由综合股联系协调,会务工作由部门负责。
政府领导参加的各种领导小组(指挥部)和各种临时性机构召开的工作会议,会务工作由相应的部门及办事机构(领导小组或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承办。
会务工作主要内容
会议通知与签到
会议议程安排
会议材料准备、印制和分发
会场(会议室)安排(包括会标、音响、茶水、主席台座次等)
现场工作会议的参观线路安排、参观点介绍和车辆安排
参会人员的食宿安排
联系出席会议领导
拟定会议发言单位和人员,督促材料准备
会议发奖、发证的准备与现场组织
会议记录与纪要整理、送审和印发
会议的新闻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