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职责: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全面工作
召集、主持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参与筹备每年一次的县人民代表大会
组织或参与检查“一府一委两院”执行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人大和县人大决议、决定情况
组织或参与宣传宪法、法律法规
组织或参与代表视察、执法检查、调研等活动
组织或参与检查、督促代表议案、建议意见办理情况
听取和反映代表、群众意见建议;参与筹备、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按照授权处理县人大常委会其他重要日常工作
完成上级人大和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参加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全体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
主导全机关廉政工作,明确职责分工
落实党风廉政责任,指导解决问题
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带头做好表率
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各负其现,团结共事,对重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讨论决策
持率先垂范,带头参与基层体民情等活动
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建立任务清单和督办机制
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会前学法,法制讲座,旁听庭审等形式,组织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党章和党内法规
强化法治建设工作督导,实现普法工作由“软任务”向“硬指标”转变
落实科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
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
履行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落实党要管党政治责任
落实夯实基层组织基层责任
落实从严管理党员干部责任
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责任
落实强化基层基础保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