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时限 法律责任
主要法律依据
督查督办内容及处置
有权处理机关在办理来访人信访事项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通过发函催办、约谈有权处理机关负责人、实地督查等方式督促办理,并提出改进建议。
有权处理机关不采纳改进建议又不书面说明理由,拒不整改的,县信访局可报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处理。
有权处理机关因失职、渎职导致来访人合理诉求久拖不决,引发恶性信访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舆论负面炒作的,县信访局可向有关机关提出责任追究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