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法律责任
主要法律依据
行政许可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实施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年审。
依法治理
统筹推进学校法治教育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
配合局办公室组织、实施本单位执法情况的自查、考评及目标考核工作,
完成市、县法治部门部署的任务。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三个月,承诺时间18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评审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