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导职责
制定的规定或采取的措施不得与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相违背。
不得违反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的项目进行审批
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按规定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发现或者群众举报的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的问题按规定查处
按规定报告、通报或者公开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灾害)事件信息
按规定移送有关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
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分管领导职责
遵守党纪国法,坚持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
坚持依法治县、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共同推进,法治芦山、法治政府、法治监督一体建设
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督促分管股室开展一系列学法、普法、用法活动
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分管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根据分工分管自然资源管理业务工作
按照规定权限,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根据班子分工,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根据班子分工,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根据班子分工,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根据班子分工,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根据班子分工,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根据班子分工,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根据班子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根据班子分工,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
根据班子分工,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根据班子分工,负责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根据班子分工,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对外合作
根据班子分工,负责全县地理测绘信息管理工作
根据班子分工,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监督检查相关工作
根据班子分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根据班子分工,负责全县地质灾害治理检查、督查,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工作。
履行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
负责栗子坪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群落、种群生物变化研究,大熊猫及其栖息地保护研究和实验室科研工作。
四川贡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石棉管理处日常工作,监督管理国家公园外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
承担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作
负责“林长制”(退耕还林、天保工程)工作
拟订全县森林和草原资源保护发展、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指导全县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
落实国土绿化重大方针政策,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
承担林产品质量、绿色林(副)产品生产和监管监督工作。指导花卉、森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林业生态旅游产业发展。
负责退耕还林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工作。
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贯彻执行防护标准,组织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