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责任 发文办理
主要法律依据
收文办理
对收到的公文应当逐件清点,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并注明签收时间
对公文的主要信息和办理情况应当详细记载
对收到的公文应当进行初审
阅知性公文应当根据公文内容、要求和工作需要确定范围后分送
根据领导批示和工作需要将公文及时送传阅对象阅知或者批示。办理公文传阅应当随时掌握公文去向,不得漏传、误 传、延误
及时了解掌握公文的办理进展情况, 督促承办部门按期办结。紧急公文或 者重要公文应当由专人负责催办
公文的办理结果应当及时答复来文单位,并根据需要告知相关单位
公文管理
办公室接收电子公文时,应当对公文的发送部门、公文的完整性和体例格式等进行校对,确认无误后方可接收
办公室应当及时接收电子公文,电子公文接收后,应打印成纸质文件,按收文办理的要求进行公文处理,并进行电子签收
严格保密,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电子公文操作程序或提供电子印章软盘等相关设备和软件, 并定期更换公文网上系统用户口令
指定专人管理和维护用于公文网上交换的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严禁接入国际互联网和 政务外网
公文格式
公文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要求, 做好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发文机关、发 文日期、抄送单位、文件版头、公文编号、 签发人、机密等级、紧急程度、阅读范围、 附件、印章、印制、版记等制作流程
公文用纸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采用双面印刷
公文种类
机关公文主要文种有15个,即决议、决定、 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 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