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征收管理工作
负责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的一般性解释和处理;组织落实相关税种的优惠政策;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的季(月)度预征、汇算清缴及后续管理等工作
组织实施个人所得税源泉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事后抽查等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地区)间税收条约(安排)
组织实施国际税收征管协作;参与国际交流合作和对外技术援助
指导相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相关税种的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