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
主要法律依据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申请
村(居)调查
乡镇(街道)审核
民政局审批
补贴标准
未成年人
临时监护
长期监护
关键点
动态管理
乡镇(街道)每月上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新增、减少动态表。对于年满18周岁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仍然在校读书的,请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的当月提交在校生证明,并于每学年即9月份当月提交在校生证明。
法律责任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依法给予处分。
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