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 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职责
负责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
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采购、验收等管理工作,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处置、出租、出借等事项的报批手续。
接受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报告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配置
原则
采购
重点工作
负责对固定资产一律实行统一管理。各股室对 固定资产的购置、出售、转让、内部转移或报 废时,必须办公室备案,并报财务室审核、单 位负责人审批,并编制报废报损申请递交县机 关公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