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法律责任
主要法律依据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批发)许可证核发
(一)法定依据
(二)申请条件(零售)
(三)申报材料(零售)
(四)申请条件(批发)
(五)申报材料(批发)
(六)办理流程
安全监管
1.分析研判本地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风险,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严格按照烟花爆竹企业年度安全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依法监督检查烟花爆竹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执行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
3.督促烟花爆竹企业开展烟花爆竹流向登记工作。
4.督促指导烟花爆竹企业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5.督促烟花爆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批发、零售店布点规划原则
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零售)
符合所在地省级安全监管局制定的批发企业布点规划(批发)
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
(一)必须依法设立、证照齐全有效。
(二)必须确保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设施完备。
(三)必须确保中转库、药物总库和成品总库满足生产安全需要。
(四)必须落实领导值班和职工进出厂登记制度。
(五)必须确保全员培训合格和危险工序持证上岗。
(六)严禁转包分包、委托加工和违规使用氯酸钾。
(七)严禁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
(八)严禁高温、雷雨天气生产作业。
(九)严禁违规检维修作业和边施工边生产。
(十)严禁串岗和无关人员进入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