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综合监管点
综合监管的主要职责是指导、协调和监督全面工作
研究安全生产中带有全局性、普遍性、倾向性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方案、政策、规划和措施,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
贯彻实施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应急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决策和措施
组织拟定和实施有关安全生产的综合性规章制度
协调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支持有关部门的工作
组织集中的或专项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巡查活动,推动有关部门做好专项监管工作
对有关部门负责的专项监管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并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对重点行业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督察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
人员要求
立卷和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