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持石棉县医疗保障局全面工作,组织局班子会议依法议定各项工作;
2.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
3.负责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4.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县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6.组织实施全县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推动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7.组织实施和监督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实施收费等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8.拟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9.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拟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10.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管理全县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11.负责规划实施全县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1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