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姻登记员必须具有较强的政治觉悟,文化素质和工作能力,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理婚姻登记。
4.婚姻证书及法律文书由专人负责妥善保管,保证空白婚姻登记证书无丢失、污损,作废证书要集中销毁并做好记录。
5.婚姻登记工作业务专用印章和钢印以及其他相关印章由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
6.婚姻档案由专人整理,及时整理归档,确保婚姻登记档案的完整、安全和有效。
7.宣传婚姻法规,协助卫生部门做好免费婚检宣传等工作。
8.及时录入婚姻登记数据,做好婚姻登记情况统计和上报工作。
9.由专人负责婚姻登记信息网络管理及相关数据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