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法律依据
履行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1.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带头讲党课、做辅导;
3.加强思想理论教育、法纪教育、警示教育、先进典型教育;
4.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5.认真落实党员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6.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
7.落实从严治党责任;
履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参加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
3.组织协调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及时听取汇报,加强协调督办,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助力和干扰;
4.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以及主要领导“五不直接分管”等制度;
5.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带头改进作风,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教育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6.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廉洁从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加强教育管理;
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分管领导职责
1.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坚持依法决策、自觉在宪法及教育法律法规范围内活动;
2.坚持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石棉、法治政府、医疗保障法治化一体建设;
3.坚持法治宣传医疗保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督促分管股室开展系列学法、普法、用法活动;
4.把医疗保障法治化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分管领导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履行推进党支部建设领导职责
1.围绕局机关的中心工作和任务,具体规划、制定党支部年度工作要点、计划安排,并负责组织实施,年度报告工作总结;
2.积极协调机关党、政、工、团等方面的关系,保证机关党政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3.组织党员和职工开展各种有益活动;
4.做好预备党员的转正和发展新党员的工作,保证发展质量;
5.做好机关党员干部的考评、民主测评;
6.负责主持党支部委员会,讨论、研究和决定各种党务工作问题;
7.负责做好党支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对党员进行党风、党性、党纪和党员标准的教育,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8.协助抓好机关作风建设,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调研工作,调动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
根据分工分管医疗保障业务工作
1.分管办公室,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党建、意识形态、人事、机关财务、信访维稳、保密、信息宣传、绩效管理、物资采购、工青妇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