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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
主要法律依据
《信访条例》(国务院第431号令)
《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公安部令79号)
《四川省<信访条例>实施细则》
《四川省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程(试行)》
受理信访范畴
1、反映情况。
2、提出建议、意见。
3、投诉请求。
信访事项对象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3、提供服务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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