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档案管理 法律责任
主要法律依据
城建档案管理
各单位应及时收集、整理建设工程各环节的文件材料,移交城建档案馆的资料应按要求整理、立卷并移交,装盒不装订及不打码,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先初审符合要求后再进行装订打码。
建设单位在竣工备案及归档时须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提交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承诺书,并提交纸版建筑、市政工程文件归档目录(根据本工程填写完整,其中工程序号暂不填写,并且加盖建设单位的骑缝章)。
工程文件必须完整、准确、系统、真实、有效.、齐全,应与工程实际相符合。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应完备。
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特殊情况除外。
查阅和利用
查阅一般档案,需经分管领导批准。查阅涉密档案,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
查阅档案资料,应在档案室内查阅、摘抄、带离须填写《档案借阅审批表》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且借阅不超过三天。
保密档案原则上不复印,不外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