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秘密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
保存涉密载体,应当选择安全保密的场所和部位,并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实施专人管理。
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应当将涉密载体放在保密备里,保密设备要上锁,如为密码锁拨成乱号。
严禁将涉密载体存放在玻璃书柜或木质书柜中;严禁将涉密载体随意交给他人特别是不属于知悉范围内的人员保管。
每年应定期对当年所保存涉密载体进行清查、核对;需要归档的涉密载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档案法律规定归档;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涉密人员、涉密载体管理人员离岗、离职前,应当将所保管的涉密载体全部清退,并办理移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