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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安全生产举报
办理时限
法律责任
主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基本要求
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的受理、核查、处理、协调、移送、答复、统计和报告制度;
并向社会公开受理举报投诉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子邮箱、传真电话和奖金领取办法等。
处理流程
(一)对安全生产举报投诉事项进行登记和告知。
(二)受理告知。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知实名举报投诉人。
(三)核查处理安全生产举报投诉事项,并形成书面材料。采取突击检查、暗查暗访等方式对举报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核查人员不得少于2名。
(四)按规定管理举报投诉材料。举报投诉材料由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专门保管,不得泄露举报投诉人的有关信息。
举报投诉方式
“12350”举报投诉电话。“12350”举报投诉电话是全国统一的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号码,接受安全生产事项举报投诉。
网络信息系统。通过应急管理部门设立的互联网举报投诉系统等方式举报投诉。
信件信函。通过信件信函等方式举报投诉。
其他方式。通过直接来访等其他方式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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