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山区
天全县
宝兴县
汉源县
石棉县
荥经县
雨城区
登录
注册
首页
办事依法-账图模式
执法亮法-公正执法
办事有法-流程指引
急难愁盼快速办
公务员转任
转任程序
纪律要求
法律责任
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公务员转任规定》
定义
公务员转任是指公务员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不同职位之间的交流或者交流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
坚持原则
党管干部
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公道正派
依法依规办事
转任对象
因工作需要转任的
优化队伍结构需要的
需要通过转任提高能力素质的
在同一职位工作时间较长的
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
因其他原因需要转任的
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同一职位工作满10年的,不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项目和资金审批、招标采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同一职位工作满10年的,应当转任。
转任要求
公务员转任应当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
转任的公务员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等方面的资格条件。
×
账号
密码
登 录
注册
找回密码
手机号
登录密码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注 册
登录
手机号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新的密码
确认密码
找回密码
登录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