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管理 法律责任
主要法律依据
监督管理
自然生态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指导、协调、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生态功能区的环境保护工作
矿山、水电站等自然资源开发中的生态环境保护、恢复和整治
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安全
农村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城市、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小流域和湖库污染、村镇生活污染防治
水体污染防治
参与水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
配合组织编制农村污染防治规划及其实施
负责指导和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千村示范工程的实施
参与水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响应和处置
参与水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响应和处置
预警级别
报告分类
应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