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调查、分析、预测全县社会治安情况,并研究制定对策,维护全县整治稳定和治安秩序稳定。
3、负责指挥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的重大行动,处置重大案件和严重危害犯罪的重大行动。
4、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的教育管理,用长效机制规范队伍建设。
6、指导、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勤政、廉政、优政,圆满完成各项分管的工作任务。
7、主持召开局务会、党委会,组织研究重大事项,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带领全局民警认真完成县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维护全县政治稳定和治安秩序稳定
1、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政府、市委政府和县委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
2、做出决策不与生态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相违背。
3、作出的决策不违反城乡、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则。
4、加强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方面的协作、不推诿、不扯皮。
5、对公益诉讼裁决和资源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执行到位。
1、做到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抓,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案件亲自督办。
2、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参加设计党风廉政建设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
3、组织协调重大纪律违法案件的查处,及时听取汇报,加强协调督办,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案件中的阻力和干扰。
4、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领导责任。
5、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带头改进作风,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6、对领导班子及其他成员廉洁从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加强教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