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题研究和部署分管股室和下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对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定期不定期向局机关主要负责人报告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2.负责财政系统群团工作;指导分管股室和下属单位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进行监督检查。
3.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适时组织开展谈心谈话,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制止。
4.带头模范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