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1.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折不扣贯彻上级党组织关于党建工作的各项工作部署。
2.强化党委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执行好党建工作“双述双评”制度。
3.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4.落实基层组织建设责任,抓好县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
5.开展“三分类三升级”活动,持续开展驻村帮扶工作,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进程。
6.落实党员干部管理责任,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带头讲党课、作辅导。
7.加强思想理论教育、法纪教育、警示教育、先进典型教育。
8.落实严肃党内生活责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推进党务政务公开。
9.落实党委议事决策制度。
10.落实基层基础保障责任,提高基层保障水平,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项目和示范点,打造党建品牌。
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参加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
3.组织协调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及时听取汇报,加强协调督办,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4.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以及主要领导“五不直接分管”等制度。
5.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带头改进作风,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6.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廉洁从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加强教育管理。
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带头依法履职行权。
2.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推动财政法治建设,促进依法行政。
3.坚持权责一致,督促班子成员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增强法治意识,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
4.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
5.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履行财政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主持全面工作
带头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法规、规章
拟订全县财税发展战略、政策、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带头组织落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