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保管 立卷和归档 法律责任
主要法律依据
人员要求
加强业务学习,熟悉档案情况。
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各项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
严格遵守各项档案保密制度。
查阅和利用
查阅一般档案,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查阅涉密档案,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
查阅档案资料,一般应在档案内查阅、摘抄、带离需填写《档案借阅审批表》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且借阅不超过三天。
查阅人不得在档案上批注、涂改、划线或折叠、抽走,做到档案完整无损
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 自形成之日起满30年向社会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