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 法律责任
主要法规依据
岗位职责
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工作,以及伤残评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和参战参试退役人员认定复核等工作
社会保险
退役军人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
退役军人服现役年限与入伍前、退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依法合并计算
住房
退役军人符合安置住房优待条件的,实行市场购买与军地集中统建相结合,由安置地人民政府统筹规划、科学实施
医疗
军队医疗机构、公立医疗机构应当为退役军人就医提供优待服务,并对参战退役军人、残疾退役军人给予优惠
残疾退役军人 依法享受抚恤
残疾退役军人按照残疾等级享受残疾抚恤金,标准由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综合考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消费物价水平、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水平、国家财力情况等因素确定
趋势
逐步消除退役军人抚恤优待制度城乡差异
缩小地区差异
建立统筹平衡的抚恤优待量化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