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责任
主要法律依据
拟订规章制度
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章制度;
制定计划
制定和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
协调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信息管理
负责组织全县国民经济动员信息系统的管理
编制
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预案和实施演练
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潜力调查
项目
转报、安排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重大项目
组织协调军民兼用技术产品和项目
协调组织
协调组织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方面的工作
协调组织军民通用维修装备、器材、保障设施及部分通用装备征集征用等战时装备动员工作
预测预警
综合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
规划
组织编制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主要目标
提出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研究拟订开发区发展规划,牵头提出开发区新设、扩区、调整的意见
负责对开发区进行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
负责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发展引导资金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