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工作 法律责任
主要法律依据
项目决策
重要依据: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和发展建设规划
项目建议书要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主要建设内容、拟建地点、拟建规模、投资匡算、资金筹措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进行初步分析。
拟订草案
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拟订全县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
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拟订计划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统筹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调控监管的政策建议
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