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干部队伍管理分管职责
1.按照《党章》、《准则》以及上级对党的建设的要求,结合机关实际,制定局机关及所属支部党的建设规划。
2.指导民政系统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3.指导民政系统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对机关党支部党建日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按照规定范围审议、审批有关对党员及党组织违反党纪的处分规定。
4.指导机关党支部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统战工作。
5.审批机关党支部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6.负责培训专兼职党务干部;协助有关部门指导、规划、协调、组织和检查机关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7.负责机关自身建设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指导机关党组织配合人事部门对机关各级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