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分管领导职责
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坚持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自觉再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
坚持依法治县,依法执政行政共同推进,法治石棉、法治政府、法治水利一体建设
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督促分管股室和直属单位开展一系列学法普法用法活动
把法制水利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分管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际的主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履行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分管领导职责
制定的规定或者采取的措施不得与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相违背
不得违反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
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按规定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发现或者群众举报的严重破坏和生态环境和资源的问题安规定查处
按规定报告通报或者公开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灾害)事件信息
按规定移送有关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
分管河湖资源和水旱灾害防御股
分管水政监察大队
负责行政权力和一网通办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