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管理 法律责任 法律顾问职责
主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
法律顾问管理工作
负责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团的日常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的组织、协调、联络、聘任、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
外聘法律顾问具备的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的法学专家,或者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
(四)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重处分,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还应当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
(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应当在60周岁以下;
(六)聘任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