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
法律依据
申请条件
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以下称受伤职工)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向参保地同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省本级参加工伤保险的,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市(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向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地的县(市、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含职工受伤害时的初诊诊断证明)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申请人能够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救济途径
如不服工伤认定决定书,可向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