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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经济管理
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创新发展
法律责任
主要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7〕2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
概念和意义
意义:农村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重要载体,是坚持和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制度基础。
概念:农村集体经济是集体成员利用集体所有的资源要素,通过合作与联合实现共同发展的一种经济形态,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形式。
村集体资产范围
法律规定为集体所有的耕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水面等自然资源
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形成的房屋、交通工具、农业机械、机电设备、林木、牲畜、农田水利设施和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村集体企业和在联营企业、股份合作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占有的资产
国家无偿资助的资产
村集体经济组织出资购买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
村集体所有的现金、存款等货币资产
村集体所有的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专用权等无形资产
村集体所有的其他资产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定义
作用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
明确集体资产所有权
强化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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